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3-04  浏览:

关于做好2026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MPA研究生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MPA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保障MPA研究生学位论文按时高质量完成,及时发现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就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 工作要求

  2. MPA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一年内,需要对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主要针对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3. 研究生需填写表格《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已完成的学位论文初稿,提交给导师审核。

  4. 导师需要对MPA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与改进计划、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核,并在《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中明确提出建议及整改要求。

    二、材料提交时间

    研究生2026610导师审核签字后的《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及已经完成的学位论文初稿交公共管理学院A523  

    、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对象:2023级及以后全体在读MPA研究生。

    2.未提交表格或者导师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3. 中期检查与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附件1《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MPA教育中心

    202634

附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 © 中国矿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