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4-27 浏览:
关于调整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各位同学:
因工作冲突,原定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21日、22日。请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MPA研究生积极与导师沟通,根据QQ工作群《公管学院MPA研究生5月份学位工作安排》(附件)文件要求提交答辩资料。
望各位MPA研究生悉知。
2026年4月27日
MPA教育中心
附件:公管学院MPA研究生5月份学位工作安排(6月份授学位)
附件:
公管学院MPA研究生5月份学位工作安排(6月份授学位) |
序号 |
时段 |
工作安排 |
信息获取途径 |
备注 |
1 |
论文评审通过后,学位论文答辩前 |
修改论文,积极与导师沟通 |
|
论文评审结果出来后结合评审结果与导师沟通修改 |
2 |
学位论文评审导师审核意见表 |
系统内:毕业与学位-下拉 |
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系统并联系导师审核 |
3 |
下载“学位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 |
https://gs.cumt.edu.cn/info/1049/4215.htm |
需要导师意见,提前与导师沟通,将导师签字完成后的申请书交至A523(单面打印,用夹子夹好,不要钉,贴二寸照片,成绩单不用管,学院会统一出具)注意模板标红的字体,5月14日前提交。 |
4 |
装订答辩论文 |
可联系校内打印社打印装订配送 |
胶装4本,封面为浅黄色,答辩论文不能出现导师姓名,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可用*代替导师姓名),论文邮寄至A523(顺丰快递,同城除外),5月14日前与学位申请书一起提交。 |
5 |
制作学位论文PPT |
群里下载 |
答辩PPT导师匿名,答辩前三天将PPT发送至邮箱:cumtggxy@126.com备查(PPT以答辩当天大家自己拷贝到答辩电脑中的为准);答辩前一小时自行将PPT拷贝至答辩电脑,答辩时使用。 |
6 |
答辩公告发布 |
答辩前三天填报完毕,信息在QQ工作群中发布 |
答辩信息及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确定后在系统内填写信息,信息填报完毕后联系导师进行审核 |
序号 |
时段 |
工作安排 |
信息获取途径 |
备注 |
1 |
答辩通过后 |
领资料:领走1份存档论文封皮及一份毕业生研究生登记表 |
公管学院A523 |
答辩结束后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可咨询填写注意事项);存档论文封皮在A523 |
2 |
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
【学生手册】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学位版块操作指南 |
论文答辩通过后在系统填写该登记表,提交审核后打印,导师签字后于6月2日前交A523(“答辩工作规定”:9.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中,经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审阅后方可作为归档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归档。) |
3 |
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和申请学位 |
【学生手册】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学位版块操作指南 |
请务必认真查看“操作指南”,按照要求操作 |
4 |
论文格式检测 |
https://cumt.lun51.com/yjs |
学位论文答辩后自行登陆https://cumt.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格式第二次检测)6月2日前完成 |
6 |
存档论文上传 |
【学生手册】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学位版块操作指南 |
网页或QQ工作群下载系统操作说明和“存档论文”格式要求,请务必认真查看“操作指南”。“存档论文基本信息”(论文题目、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老师、学位类别等)须与最终版存档论文保持一致。6月2日前完成 |
7 |
学位论文二次查重 |
|
学院用知网对存档论文进行二次查重,重复率高于10%,不授予学位,6月3日集中二次查重 |
8 |
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 |
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
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应于6月2日前(过期不再受理),书面提出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需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和部门盖章后交至A523 |
9 |
装订论文存档 |
三份,研究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 |
档案馆1份,图书馆一份,学院一份,装订封面可在办公室领取(如果在校内打印,需要提前跟打印社协商好) 图书馆提交论文要求:https://lib.cumt.edu.cn/jxzc/xwlwtj.htm 档案馆提交论文要求:https://arch.cumt.edu.cn/info/1163/3272.htm 有问题直接联系对应单位,网页里有联系信息 |
10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
导师签字,不能涂改,6月2日前完成交办 |